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劳务费用55696元及利息(即以欠款本金50696元为基数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自2018年11月28日计至欠款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以欠款本金5000元为基数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自2019年7月16日计至欠款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75元,减半收取计638元,由原告***负担38元,由被告***负担6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6-01 |
发布日期 | 2021-07-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