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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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大同市分行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汾西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汾西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晋1034执13号 詹玲芳(被执行人): 詹玲芳被判处罚金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0000.00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至汾西县人民法院诉讼费收缴专户。至此,本院移送执行的(2019)晋1034刑初22号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
裁判日期 | 2021-04-22 |
发布日期 | 2021-07-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