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日照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日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日照市华亮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山东省五莲县人民法院(2019)鲁1121民初543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山东省五莲县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日照市华亮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予以退回。 |
| 裁判日期 | 2020-02-21 |
| 发布日期 | 2020-0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