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潍坊长城复兴门窗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潍坊中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 法院 | 山东省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潍坊中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款人民币418751.55元或者查封或扣押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04-24 |
| 发布日期 | 2019-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