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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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洮南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向***偿还欠款本金10,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8年12月1日起至2020年8月20日期间按月息1.5分计算,从2020年8月21日起按年利率15.4%计算,直至还清本息为止)。 案件受理费25.00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7-08 |
发布日期 | 2021-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