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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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吉0284执恢349号 申请执行人:***,男,1987年5月**日生,住***。 被执行人:***,男,1986年1月**日生,住***。 被执行人:***,女,1987年8月**日生,住***。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磐石市人民法院 于2020年7月7日作出(2020)吉0284民初84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7月12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院于2021年7月12日立案恢复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从被执行人***处扣划回执行案款8,900.00元、***处执行回案款12,800.00元,申请执行人余款放弃,本案执行完毕。 执行费280.00元由***承担。 磐石市人民法院(2021)吉0284执恢349号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2021-07-19 |
发布日期 | 2021-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