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大同领航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 河南中州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泽州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71849.12元,赔偿原告***交通费损失86.33元; 被告大同领航旅游汽车有限公司赔偿原告***鉴定费1085元; 被告***和被告河南中州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连带赔偿原告***剩余损失12325.93元、赔偿***剩余损失13.67元;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支付义务,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03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1151.5元,由原告***负担177.5元,被告大同领航旅游汽车有限公司负担682元,被告***和被告河南中州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连带负担29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3-09 |
| 发布日期 | 2021-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