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7-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伙协议纠纷
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300000元及利息(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0年11月17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800元,减半收取2900元;保全费2020元,合计4920元,由被告***负担(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受理费缴纳至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1-25
发布日期 2021-07-2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