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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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货款640000元以及利息(以640000元为基数,自2015年元月1日起按照月利率2%计算至实际支付完毕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678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0 |
| 发布日期 | 2020-0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