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7-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桐城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2375元或者查封、扣押其同等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二、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查封、扣押动产期限为二年,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为一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申请人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7-22
发布日期 202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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