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7-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大庆市房屋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被执行人***、***名下共同所有的坐落于大庆市龙凤区龙津路2号滨海花园房产,查封期限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如因申请执行人未申请或逾期未申请续封,造成的强制措施失效的法律后果,由申请执行人自行承担。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7-19
发布日期 202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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