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督促民事令

发布于:2021-07-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中原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支付令
案号 -
案由 申请支付令
法院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河南中原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欠款本金27666.69元,手续费、违约金13315.06元[手续费、违约金暂计至2021年1月13日,其中逾期之日至2020年8月19日的费用,利率以24%为限计算;2020年8月20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费用,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限计算],合计40981.75元。

申请费275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6-04
发布日期 202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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