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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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豫0182执3919号 申请执行人:***,男性,****年*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男性,1970年2月**日生,汉族,住***。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50638元。申请执行人已于2021年1月14日收到该款。至此,(2020)豫0182民初447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审判员李文华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书记员邢向远 |
裁判日期 | 2021-01-14 |
发布日期 | 2021-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