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7-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乌审旗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1)内0626执358号

危志成、刘项飞:

危志成申请执行刘项飞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申请人危志成依据(2020)内0626民初1978号民事调解书申请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刘项飞给付申请人危志成14000元。

本院立案执行后,执行到位14110元,给付申请人14000元,交执行费110元。至此,危志成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内0626民初1978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乌审旗人民法院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执行员孙洪喜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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