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7-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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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贵州省桐梓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72000元并支付以72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2020年1月23日至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及2020年8月20日起以72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还清款项之日止的利息;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0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本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6-01
发布日期 202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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