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决定书

发布于:2021-07-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天降食品有限公司
安徽天浩建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决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决定书

(2021)皖16民监6号

监督机关: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检察院。

申诉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安徽天降食品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申诉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男,汉族,199**年7月**日出生,住***。

被申诉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安徽天浩建筑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柳浩,该公司董事长。

申诉人***、安徽天降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降

食品公司)因与被申诉人安徽天浩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浩建筑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本院于2019年9月5日作出的(2019)皖16民终1832号民事判决,向亳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诉。亳州市人民检察院以亳检民监[2020]34160000029号再审检察建议书向本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提出,本案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的是以***为法人代表的天降食品公司与以柳超超为代表的亳州市辉煌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辉煌公司)在2016年11月22日签订的年租金为20万元的租赁合同,理由是:本案租赁合同签订时,案涉房屋的土地产权登记在辉煌公司名下,且经向安徽谯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核实,2016年11月22日其同辉煌公司一同加盖印章的证明属实(该证明的真实性在本案二审庭审中经质证亦得到天浩建筑公司认可),证明安徽谯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辉煌公司在2016年11月22日一同加盖印章向天降食品公司出具证明“案涉租赁合同签订时房屋产权属于辉煌公司所有,同意租给天降食品公司使用”,因此,天浩建筑公司所举合作开发协议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对案涉租赁房屋享有出租权,天浩建筑公司与天降食品公司于2016年11月16日签订的年租金24万元的租赁合同不具有有效性,且天降食品公司在得知案涉租赁房屋权属不在天浩建筑公司名下后,该租赁合同并未实际履行。***向亳州市人民检察院提交了从工商部门调取的天降食品公司于2016年11月份向亳州市工商局作经营地址变更登记备案的材料:“以***为代表的天降食品公司与以柳超超为代表的辉煌公司签订的年租金20万元的租赁合同、前述安徽谯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辉煌公司在2016年11月22日一同加盖印章向天降食品公司出具的证明”,该备案材料足以证明天降食品公司在弄清楚案涉房屋的权利人是辉煌公司后,于2016年11月22日同以柳超超为代表的辉煌公司重新签订了租赁合同,并且实际履行的是该份租赁合同。该份证据虽然天降食品公司在原审期间未提交,但该证据涉及本案的出租主体和租赁金额,与本案的基本事实密切相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七条、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该证据应当作为新证据使用。综上所述,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皖16民终1832号民事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且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二项,第二百零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特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中,天浩建筑公司与辉煌公司2013年7月13日签订合作开发协议,约定合作开发亳谯国用(2014)字第032号土地(即案涉房屋所在地),建设办公楼一幢(四层)、冷库一幢(一层)、仓库一幢(二层)。天降食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与天浩建筑公司经理柳超超于2016年11月16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天浩建筑公司在该租赁合同上盖章认可,合同签订后天降食品公司实际承租了房屋,租赁合同依法成立。***、天降食品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2017年3月28日分两笔转账给柳嫚嫚支付租金10万。柳嫚嫚在2017年收取天降食品公司支付的10万元租金时的身份是天浩建筑公司会计和股东,天浩建筑公司也认可其收到了10万元租金。原审判决认定天降食品公司与天浩建筑公司之间存在租赁合同关系,有事实依据。***、天降食品公司不服本案原审判决,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6日作出(2020)皖民申994号民事裁定,驳回安徽天降食品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亳州市人民检察院提出2016年11月16日的租赁合同不具有有效性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关于天降食品公司在工商部门的备案材料,不能影响本案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决定如下:

对亳州市人民检察院亳检民监[2020]34160000029号民事再审检察建议,不予采纳。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

裁判日期 2021-06-10
发布日期 202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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