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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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企联建设有限公司 鹤壁华韵——贝赛尔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鹤壁华韵——贝赛尔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中企联建设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一百一十八万七千六百七十四元三角四分。 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鹤壁华韵——贝赛尔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中企联建设有限公司应支付的利息(以人民币一百万元为基数,以日万分之二为标准,自2019年8月23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三、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鹤壁华韵——贝赛尔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中企联建设有限公司应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迟延履行利息。 四、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鹤壁华韵——贝赛尔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中企联建设有限公司应负担的申请执行费人民币一万四千三百四十三元以及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五、采取上述措施后仍不足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则依法扣留、提取被执行人鹤壁华韵——贝赛尔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中企联建设有限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01-16 |
发布日期 | 2020-0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