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湖南万建工程有限公司 常德市西城新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常德代兴电气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湘1202执恢631号 姜文艺、向再强: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姜文艺与被执行人向再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20)湘1202民初4142号民事调解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锁定被执行人名下车辆后,被执行人支付执行款至本院账户,申请执行人领取执行款后本案生效判决所确定之款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本院(2020)湘1202民初4142号民事调解书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
裁判日期 | 2021-07-26 |
发布日期 | 2021-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