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林州市环境保护局 林州市三鑫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 法院 | 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追加***为本案被执行人; 二、***对林州市环境保护局林环罚字(2019)9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行政罚款三万元、林州市法院(2020)豫0581行审133号行政裁定书确定的义务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
| 裁判日期 | 2021-07-12 |
| 发布日期 | 2021-0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