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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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16.8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以16.8万元为基数,从2019年2月起至欠款全部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年利率24%)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30.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6-21 |
发布日期 | 2021-0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