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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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陕西省米脂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执行人***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脂县银州中路营业所账户****6519、****1631、****738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脂县支行账户****6016、****333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脂县北门川营业所账户****388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大明路营业所账户****1888、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德县支行账户****556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脂城关支行账户****1669、****386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脂县支行账户****8317、交通银行榆林经济开发区支行账户****756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账户****4252、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南京明城大道支行账户****2644、****2807、交通银行南京大光路支行账户****5269、****7171、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榆林米脂县支行账户****9876、中信银行榆林分行营业部账户****5404、兴业银行榆林分行账户****383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秦淮支行账户****1400、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南京上元支行账户****0210、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南京天井支行账户****3358、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账户****@wx.tenpay.com、****@wx.tenpay.com、****@wx.tenpay.com、米脂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户****0340、米脂农村商业银行高渠支行账户****9517、米脂农村商业银行杨家沟支行账户****1562、****0861、米脂农村商业银行城关支行账户****9900、****9952、米脂农村商业银行十里铺支行账户****1796、米脂农村商业银行银州支行账户****3423内的存款,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2-27 |
发布日期 | 2021-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