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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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81.88万元及利息(其中,2018年9月10日前的欠付利息为4.67万元;自2018年9月1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4000元/月计算,扣除已还利息3.69万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2319元,由被告***负担12000元,原告***负担31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6-24 |
发布日期 | 2021-0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