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7-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铁力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铁力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黑0781执恢449号

刘淑华、霍军、霍龙、马天宇、王玉琢:

刘淑华、霍军、霍龙与马天宇、王玉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05063.76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404351.00元,其中执行费7451.00元。剩余金额及延迟履行利息申请人自愿放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刘淑华。至此,刘淑华、霍军、霍龙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黑0781民初1273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裁判日期 2021-07-13
发布日期 202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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