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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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铁力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铁力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黑0781执恢449号 刘淑华、霍军、霍龙、马天宇、王玉琢: 刘淑华、霍军、霍龙与马天宇、王玉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05063.76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404351.00元,其中执行费7451.00元。剩余金额及延迟履行利息申请人自愿放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刘淑华。至此,刘淑华、霍军、霍龙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黑0781民初1273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
裁判日期 | 2021-07-13 |
发布日期 | 2021-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