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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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被告***与原告***于2018年3月6日签订的《土地转让协议书》; 二、被告***退还原告***土地使用权转让款本金300000元,并赔偿原告***损失57000元,合计357000元,此款限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付清,损失按年利率7.125%计算自2018年9月30日起至2021年5月30日止。2021年5月30日以后的损失按年利率7.125%继续计算至转让款本金300000元还清之日止。 当事人如未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3820元,原告***负担1000元,被告***负担282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7-06 |
发布日期 | 2021-0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