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7-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青岛天能物流有限公司
青岛翔宇顺通大件运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侵权责任纠纷
法院 会理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青岛翔宇顺通大件运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原告青岛天能物流有限公司车辆识别代码为LA9SDEE34K1GTW121号的特种平板半挂车一辆和车辆识别代码为LA9AP33A8LOSE1707号液压全挂车一辆。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800元,减半收取计29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6-15
发布日期 2021-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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