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唐山三发普林饲料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滦南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北省滦南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冀0224民初260号

原告:唐山三发普林饲料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李广江,任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董平,滦南县滦新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天津市东丽区。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天津市东丽区。

原告唐山三发普林饲料有限公司与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6日立案。原告唐山三发普林饲料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唐山三发普林饲料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杜福林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一日

书记员杜健

裁判日期 2020-02-11
发布日期 2020-03-2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