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武城县晟鑫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嘉峪关一特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唐山奥能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武城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唐山奥能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嘉峪关一特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万元或等值财产。 案件申请费320元,申请人武城县晟鑫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已预交,结案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负担的数额。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1-19 |
| 发布日期 | 2020-0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