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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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宜宾市叙州区旭能宗佑煤炭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追加宜宾旭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案被执行人; 二、宜宾旭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清偿债务100000元及利息。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
裁判日期 | 2021-07-05 |
发布日期 | 2021-0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