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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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银行卡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瑞丽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瑞丽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云3102执442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丽市支行、王荣辉: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丽市支行与王荣辉信用卡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25332.4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5612.4元,其中,本金19191.67元,利息5815.73元,案件受理费25元,公告费300元,执行费280元。本院已于2021年6月2日将该款转付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丽市支行。至此,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丽市支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云3102民初198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日 |
裁判日期 | 2021-06-02 |
发布日期 | 2021-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