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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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甘肃常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常正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侵权责任纠纷 |
法院 |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甘肃省榆中县人民法院(2020)甘0123民初543号民事判决; 二、甘肃常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办理薇乐花园别墅报安居B101室东侧楼梯间的电梯安装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逾期则应恢复薇乐花园别墅报安居B101室东侧楼梯间的原状;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200元,由甘肃常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00元,由甘肃常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7-06 |
发布日期 | 2021-0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