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7-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陕西正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原告***、***与被告陕西正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签订的《正道兄弟啤酒代理销售合同》准予解除;

二、被告陕西正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保证金2万元、合作区域授权费30万元,合计32万元;

三、被告陕西正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超额支付的货款232812元及利息损失(以232812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9年8月3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8月20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四、被告陕西正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正道兄弟啤酒奖励1870件,如不能给付,应按照每件29.5元支付奖励金;

五、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6253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800元,合计22053元(原告***、***已预交),现由原告***、***负担8120元,被告陕西正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3933元,被告陕西正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部分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4-27
发布日期 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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