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再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7-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华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川10民终638号民事判决及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20)川1002民初911号民事判决;

二、不得执行四川华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凤冈县交通运输局的应收款1200万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469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6900元,共计93800元。***负担37520元,***负担9380元,四川华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469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5-07
发布日期 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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