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再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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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四川华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法院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川10民终638号民事判决及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20)川1002民初911号民事判决; 二、不得执行四川华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凤冈县交通运输局的应收款1200万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469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6900元,共计93800元。***负担37520元,***负担9380元,四川华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469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5-07 |
发布日期 | 2021-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