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潮州市供销社经济发展公司 潮州市供销合作联社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潮州市供销社经济发展公司、潮州市供销合作联社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如若自动履行完毕的,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本院将依法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
| 裁判日期 | 2021-06-10 |
| 发布日期 | 2021-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