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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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500000元,并支付自2020年9月1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计算的违约金; 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律师费10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上述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917元,减半收取计4458.5元,保全费3079元,合计7537.5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8917元。 |
裁判日期 | 2021-01-05 |
发布日期 | 2021-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