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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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故城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申请人***名下的冀(2018)故城县不动产权第004094号南湖家园9号楼16号车库一处; 二、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3000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7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故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7-27 |
发布日期 | 2021-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