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责任纠纷
法院 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退还原告***购买地暖模块价款2829元。

二、原告***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退还所购黑色地暖模块615块,运费由被告董建承担。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一次性向原告***赔偿购卖商品价款2829元三倍的费用计8487元。

四、被告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五、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8元,由被告董建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2-15
发布日期 202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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