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7-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内0623执恢217号

鄂托克前旗作家协会、朝勒孟图雅、阿日古娜:

鄂托克前旗作家协会与朝勒孟图雅、阿日古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100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强制履行到位案款51000元,于2020年9月24日通过法院专户转账支付给委托代理人阿拉腾敖其尔案款52042.25元(案款51000元,诉讼费1042.25元)。至此,(2020)内0623执恢217号案件,即(2018)内0623民初953号民调解书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故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四日

裁判日期 2020-09-24
发布日期 202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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