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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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蒙自市晟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蒙自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蒙自市晟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5日签订的《商铺认购合同》(合同编号:xxx)。 二、被告蒙自市晟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退还原告***购房款700000元。 如果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800元,公告费260元,由被告蒙自市晟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2-09 |
发布日期 | 2021-0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