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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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沈阳华昇美联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2019)辽0104民初16777号民事判决; 二、沈阳华昇美联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会员服务费20000元; 三、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如沈阳华昇美联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原审案件受理费313元,减半收取156.5元,公告费560元,由沈阳华昇美联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承担。再审案件受理费300元,由***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7-13 |
发布日期 | 2021-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