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纠纷督促民事令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浙江仙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支付令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支付纠纷 |
| 法院 | 仙居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浙江仙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利息10052.23元(利息结算至2019年10月8日,之后按合同约定计算到还清之日止。利息包括罚息、复利,以上利息总额以月利率2%为限),并给付实现债权费用2500元; 二、被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申请费1496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