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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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陕西新方舟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陕西省丹凤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陕西省丹凤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陕1022执21号 张博: 被执行人张博犯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薄罪罚金一案,本院2020年11月25日作出的(2019)陕1022刑初73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判决确定对张博并处罚金40万元,依法追缴被告人张博的违法所得共计42.35万元,上缴国库(其中已退缴41.35万元,剩余1万元继续追缴)。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刑庭移送强制执行。 执行中,被执行人张博家属主动缴纳罚金40万元以及剩余违法所得1万元。本院作出的(2019)陕1022刑初73号刑事判决内容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陕1022执21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二日结案。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
裁判日期 | 2021-07-12 |
发布日期 | 2021-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