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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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与被告***于2019年8月5日签订的《操控者(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于2021年3月22日解除;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返还股权转让款6万元并支付利息(以6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6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计算;以6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20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25元,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 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4-23 |
发布日期 | 2021-0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