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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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给原告***不当得利款60600元,并赔偿原告***损失7807.2元,两项合计68407.2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874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7-06 |
发布日期 | 2021-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