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牡丹江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牡丹江灵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牡丹江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48713元,退还原告牡丹江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3-23 |
| 发布日期 | 2021-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