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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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灌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灌阳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桂0327执恢105号 黄杰、唐建: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黄杰与被执行人唐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6月23日申请恢复执行。 经送达执行通知书后,扣划被执行人存款333.16元,扣缴执行费50元后,283.16元已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本院(2012)灌民初字第243号民事判决恢复执行的部分己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该案恢复执行部分按强制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
裁判日期 | 2021-07-15 |
发布日期 | 2021-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