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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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2021)渝0152执179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案执行标的19224元及利息,已经执行的债权数额0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本案将纳入终本案件管理系统,从纳入之日起五年内,系统将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房地产、车辆、投资(股权)、股票、证券等财产每六个月自动查询一次,一旦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即自动恢复执行程序。本院主动查询五年后,仍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将不再依职权对其财产进行查询。另外,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者财产线索的,可以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1-06-10 |
发布日期 | 2021-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