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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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劳务工资508000元、车费15000元,共计523000元及以该款为基数从2021年3月24日起至该款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资金占用利息,利随本清。 驳回***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515元(已减半),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5-12 |
发布日期 | 2021-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