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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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新潮支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保险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本案的所有强制措施,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应于查封、冻结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申请,逾期或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1-06-28 |
发布日期 | 2021-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