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7-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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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陕1002执1245号

孙全超、房卫鹏:

申请执行人孙全超与被执行人房卫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陕1002民初1078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房卫鹏逾期未履行该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孙全超向本院申请执行,请求被执行人偿还借款52600元及利息,本院依法受理。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孙全超履行了法律义务,案款已兑付给申请执行人房卫鹏。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陕1002执1245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1年7月23日结案。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裁判日期 2021-07-23
发布日期 2021-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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