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7-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法院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申请人康伟的申请。

保全申请费3020元,申请人康伟已预交,本院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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